山西修订企业技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提高到20亿元;《暂行办法》有6大变化
2018-06-01
5月31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修订了《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修订办法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期目标的导向作用,更加合理的划定资金支持对象、范围和比例,突出工作重点。
马运侠表示,2017年山西设立了10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带动,推进全省技术改造工作。2018年山西将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高到了20亿元,走在了全国前列。
新修订办法中明确,2018年山西省专项资金支持主要采用贴息、补助和奖励三种方式。贴息是对企业(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内,从中国境内银行或依法从事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贴息额度参照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额、申报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等专项项目支持比例为基准利率2倍,其他项目支持比例为基准利率1.5倍;补助是对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支持。补助额度参照贴息方式支持比例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计算;奖励是对技术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研发类,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等信息化类及其他轻资产项目和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奖励额度按项目类别确定。对山西转型综改具有重大意义的标杆项目,经政府批准后,可一事一议,重点支持。
“2018年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中,继续重点支持一批工业领域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高耗能、高排放的领域,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和高碳企业以实施重大项目为载体实现节能减排,拓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山西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张效生表示。
“在山西省财政刚刚进入恢复性增长的状态下,拿出20亿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可以看出省委、省政府对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换增长动能的信心和决心。”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表示,作为公共财政资金,如何让其用得更有效、更合规,新修订办法中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建成后,由经信部门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结果,提出项目完工意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